主页 > imtoken手机钱包 > 整顿虚拟货币挖矿交易乱象刻不容缓

整顿虚拟货币挖矿交易乱象刻不容缓

imtoken手机钱包 2023-09-30 05:07:56

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三大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炒作风险。虚拟货币交易,强调虚拟货币交易是非法金融活动。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进一步要求,“严厉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下一步,将有针对性地开展虚拟货币挖矿交易集中整治活动,保护投资者财产安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并非数字货币,不具备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的基本属性。非法的比特币投机交易,或以“数字货币”为幌子的非法代币发行融资(ICO)和非法传销,一方面可能给投资者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另一方面影响国家的金融稳定和社会。命令。比特币挖矿行为经常被“大数据项目”作为掩护,骗取地方政府支持,消耗大量电力资源,不符合“碳中和”的目标。因此,必须从严整治虚拟货币市场的各种乱象。

一般而言,购买、出售或使用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可能涉及四大风险:市场、交易、技术和合规性。一是市场风险。从目前来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进入交易市场的规模有限,容易给投资者制造“异国商品”的假象,容易受到少数机构投资者的影响和控制或个人。二是交易风险。很多投资者往往有一夜暴富的心态,交易杠杆通常放大到5倍甚至更高。在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投资者存在巨大的交易风险。三是技术风险。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抗风险能力能否与交易量的快速增长相匹配,其所依赖的区块链等技术能否经受住安全性的考验,都是虚拟货币交易市场面临的突出问题。四是合规风险。由于高度匿名和去中心化发行的特点,虚拟货币已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载体。交易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触动了法律底线和红线。此外,与其他金融骗局一样,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也时有逃跑。比特币以外的各种“空气币”国家整顿数字货币交易所,充斥着庞氏骗局和各种谎言。

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法律问题,我国较早开展了整改行动。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就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强调它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货币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不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并要求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此后,财务管理部门多次开展整改活动。例如,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销售代币。门票、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限制比特币挖矿项目。

但是,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金融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警告并未得到重视。一些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和地方政府也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挖矿和交易提供支持。尤其是今年以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相关炒作和交易活动十分火爆。因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三大协会再次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炒作风险的《公告》。国务院财委提出的要求国家整顿数字货币交易所,将对比特币挖矿和交易的打击提升至国务院层面,有助于增强虚拟货币整治活动的震慑作用。

当然,《公告》并没有提出新的要求和规范,而是对此前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和规范进行了提醒和要求。 《公告》一再强调,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只是虚拟商品,不是货币,也不会成为货币。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这些虚拟货币的交易和投机活动,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和服务。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开采、非法交易虚拟货币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为我国数字人民币正式上线创造更好的环境。对非法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或为其提供支持服务的机构和平台,要会同司法部门及时处理,加大违法违规成本,加大整改威慑力度对于比特币挖矿项目,各地要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关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者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普通投资者对虚拟货币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性质和风险,抵御诱惑,保护好自己的钱包,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交易或投机活动。

(董希淼,招商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电子银行网专栏专家)